三國志卷二十二/魏書二十二/裴松之注釈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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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01-01

【一】魏書曰。階祖父超、父勝、皆歷典州郡。勝爲尚書、著名南方。

註02-01

【一】魏書稱階諫曰「今太子仁冠羣子、名昭海內、仁聖達節、天下莫不聞。而大王甫以植而問臣、臣誠惑之。」於是太祖知階篤於守正、深益重焉。

註03-01

【一】世說曰。階孫陵、字元徽、有名於晉武帝世、至滎陽太守、卒。

註04-01

【一】寔字仲弓、紀字元方、諶字季方。魏書曰。寔德冠當時、紀、諶並名重於世。寔爲太丘長、遭黨錮、隱居荊山、遠近宗師之。靈帝崩、何進輔政、引用天下名士、徵寔、欲以爲參軍、以老病、遂不屈節、諶爲司空掾、早卒。紀歷位平原相、侍中、大鴻臚、著書數十篇、世謂之陳子。寔之亡也、司空荀爽、太僕令韓融並制緦麻、執子孫禮。四方至者車數千乘、自太原郭泰等無不造門。
傅子曰。寔亡、天下致弔、會其葬者三萬人、制縗麻者以百數。
先賢行狀曰。大將軍何進遣屬弔祠、諡曰文範先生。于時、寔、紀高名並著、而諶又配之、世號曰三君。每宰府辟命、率皆同時、羔鴈成羣、丞掾交至。豫州百姓皆圖畫寔、紀、諶之形象。

註05-01

【一】臣松之案。漢書地理志云。元始二年、天下戶口最盛、汝南郡爲大郡、有三十餘萬戶。則文、景之時不能如是多也。案晉太康三年地記、晉戶有三百七十七萬、吳、蜀戶不能居半。以此言之、魏雖始承喪亂、方晉亦當無乃大殊。長文之言、於是爲過。

註05-02

【二】孫盛曰。周禮、天子之宮、有斲礲之制。然質文之飾、與時推移。漢承周、秦之弊、宜敦簡約之化、而何崇飾宮室、示侈後嗣。此乃武帝千門萬戶所以大興、豈無所復增之謂邪?況乃魏氏方有吳、蜀之難、四海罹塗炭之艱、而述蕭何之過議、以爲令軌、豈不惑於大道而昧得失之辨哉?使百代之君、眩於奢儉之中、何之由矣。詩云「斯言之玷、不可爲也。」其斯之謂乎!

註06-01

【一】魏書曰。羣前後數密陳得失、每上封事、輒削其草、時人及其子弟莫能知也。論者或譏羣居位拱默、正始中詔撰羣臣上書、以爲名臣奏議、朝士乃見羣諫事、皆歎息焉。
袁子曰。或云「故少府楊阜豈非忠臣哉?見人主之非、則勃然怒而觸之、與人言未嘗不道也、豈非所謂『王臣謇謇、匪躬之故』者歟!」答曰「然可謂直士、忠則吾不知也。夫仁者愛人。施於君謂之忠、施於親謂之孝。忠孝者、其本一也。故仁愛之至者、君親有過、諫而不入、求之反覆、不得已而言、不忍宣也。今爲人臣、見人主失道、直詆其非而播揚其惡、可謂直士、未爲忠臣也。故司空陳羣則不然、其談論終日、未嘗言人主之非。書數十上而外人不知。君子謂羣於是乎長者矣。」

註07-01

【一】臣松之案。此傳云「謂救兵當須衆集、而卒聞已至、謂有奇變、上下震懼」、此則救至出於不意。若不知救至、何故伏兵深險乃經三日乎?設伏相伺、非不知之謂。此皆語之不通也。

註08-01

【一】干寶晉紀曰。高貴鄉公之殺、司馬文王會朝臣謀其故。太常陳泰不至、使其舅荀顗召之。顗至、告以可否。泰曰「世之論者、以泰方於舅、今舅不如泰也。」子弟內外咸共逼之、垂涕而入。王待之曲室、謂曰「玄伯、卿何以處我?」對曰「誅賈充以謝天下。」文王曰「爲我更思其次。」泰曰「泰言惟有進於此、不知其次。」文王乃不更言。
魏氏春秋曰。帝之崩也、太傅司馬孚、尚書右僕射陳泰枕帝尸於股、號哭盡哀。時大將軍入于禁中、泰見之悲慟、大將軍亦對之泣、謂曰「玄伯、其如我何?」泰曰「獨有斬賈充、少可以謝天下耳。」大將軍久之曰「卿更思其他。」泰曰「豈可使泰復發後言。」遂嘔血薨。
臣松之案本傳、泰不爲太常、未詳干寶所由知之。孫盛改易泰言、雖爲小勝。然檢盛言諸所改易、皆非別有異聞、率更自以意制、多不如舊。凡記言之體、當使若出其口。辭勝而違實、固君子所不取、況復不勝而徒長虛妄哉?案博物記曰。太丘長陳寔、寔子鴻臚紀、紀子司空羣、羣子泰四世、於漢、魏二朝並有重名、而其德漸漸小減。時人爲其語曰「公慚卿、卿慚長。」

註08-02

【二】案陳氏譜。羣之後、名位遂微。諶孫佐、官至青州刺史。佐弟坦、廷尉。佐子準、太尉、封廣陵郡公。準弟戴、徵及從弟堪、並至大位。準孫逵、字林道、有譽江左、爲西中郎將、追贈衞將軍。

註09-01

【一】劉向新序曰。齊桓公求婚於衞、衞不與、而嫁於許。衞爲狄所伐、桓公不救、至於國滅君死。懿公屍爲狄人所食、惟有肝在。懿公有臣曰弘演、適使反、致命於肝曰「君爲其內、臣爲其外。」乃刳腹內肝而死。齊桓公曰「衞有臣若此而尚滅、寡人無有、亡無日矣!」乃救衞、定其君。

註10-01

【一】世語曰。劉曄以先進見幸、因譖矯專權。矯懼、以問長子本、本不知所出。次子騫曰「主上明聖、大人大臣、今若不合、不過不作公耳。」後數日、帝見矯、矯又問二子、騫曰「陛下意解、故見大人也。」既入、盡日、帝曰「劉曄構君、朕有以迹君。朕心故已了。」以金五鉼授之、矯辭。帝曰「豈以爲小惠?君已知朕心、顧君妻子未知故也。」帝憂社稷、問矯「司馬公忠正、可謂社稷之臣乎?」矯曰「朝廷之望。社稷、未知也。」

註10-02

【二】魏氏春秋曰。矯本劉氏子、出嗣舅氏而婚于本族。徐宣每非之、庭議其闕。太祖惜矯才量、欲擁全之、乃下令曰「喪亂已來、風教彫薄、謗議之言、難用褒貶。自建安五年已前、一切勿論。其以斷前誹議者、以其罪罪之。」

註11-01

【一】案晉書曰。騫字休淵、爲晉佐命功臣、至太傅、封高平郡公。

註12-01

【一】世語曰。悌字孝威。年二十二、以兗州從事爲泰山太守。初、太祖定冀州、以悌及東平王國爲左右長史、後至中領軍、並悉忠貞練事、爲世吏表。

註13-01

【一】呂氏春秋曰。昔晉文公將與楚人戰於城濮、召咎犯而問曰「楚衆我寡、奈何而可?」咎犯對曰「臣聞繁禮之君、不足於文、繁戰之君、不足於詐、君亦詐之而已。」文公以咎犯言告雍季、雍季曰「竭澤而漁、豈不得魚、而明年無魚。焚藪而田、豈不得獸、而明年無獸。詐偽之道、雖今偷可、後將無復、非長術也。」文公用咎犯之言、而敗楚人於城濮。反而爲賞、雍季在上。左右諫曰「城濮之功、咎犯之謀也。君用其言而後其身、或者不可乎!」文公曰「雍季之言、百代之利也。咎犯之言、一時之務也。焉有以一時之務、先百代之利乎?」

註14-01

【一】先賢行狀曰。茲字子許。不爲激詭之行、不徇流俗之名。明慮淵深、規略宏遠。爲車騎將軍何苗所辟、司徒楊彪再加旌命。董卓作亂、漢室傾蕩、太祖到陳留、始與茲相見、遂同盟、計興武事。茲答曰「亂生久矣、非兵無以整之。」且言「兵之興者、自今始矣」。深見廢興、首讚弘謀。合兵三千人、從太祖入滎陽、力戰終日、失利、身歿。
郭林宗傳曰「茲弱冠與同郡圈文生俱稱盛德。林宗與二人共至市、子許買物、隨價讎直、文生訾呵、減價乃取。林宗曰「子許少欲、文生多情、此二人非徒兄弟、乃父子也。」後文生以穢貨見損、茲以烈節垂名。

註15-01

【一】臣松之案舊事及傅咸集、烈終於光祿勳。烈二弟京、楷、皆二千石。楷子權、字伯輿。晉大司馬汝南王亮輔政、以權爲尚書郎。傅咸與亮牋曰「衞伯輿貴妃兄子、誠有才章、應作臺郎、然未得東宮官屬。東宮官屬、前患楊駿、親理塞路、今有伯輿、復越某作郎。一犬吠形、羣犬吠聲、懼於羣吠、遂至回聽。」權作左思吳都賦敍及注、敍粗有文辭、至於爲注、了無所發明、直爲塵穢紙墨、不合傳寫也。

註16-01

【一】續漢書曰。植字子幹。少事馬融、與鄭玄同門相友。植剛毅有大節、常喟然有濟世之志、不苟合取容、不應州郡命召。建寧中、徵博士、出補九江太守、以病去官。作尚書章句、禮記解詁。稍遷侍中、尚書。張角起、以植爲北中郎將征角、失利抵罪。頃之、復以爲尚書。張讓劫少帝奔小平津、植手劍責數讓等、讓等皆放兵、垂泣謝罪、遂自殺。董卓議欲廢帝、衆莫敢對、植獨正言、語在卓傳。植以老病去位、隱居上谷軍都山、初平三年卒。太祖北征柳城、過涿郡、令告太守曰「故北中郎將盧植、名著海內、學爲儒宗、士之楷模、乃國之楨幹也。昔武王入殷、封商容之閭、鄭喪子產而仲尼隕涕。孤到此州、嘉其餘風。春秋之義、賢者之後、有異於人。敬遣丞掾脩墳墓、幷致薄醊、以彰厥德。」植有四子、毓最小。

註17-01

【一】世語曰。欽字子若、珽字子笏。欽泰始中爲尚書僕射、領選、咸寧四年卒、追贈衞將軍、開府。
虞預晉書曰。欽少居名位、不顧財利、清虛淡泊、動脩禮典。同郡張華、家單少孤、不爲鄉邑所知、惟欽貴異焉。欽子浮、字子雲。
晉諸公贊曰。張華博識多聞、無物不知。浮高朗經博、有美於華、起家太子舍人、病疽、截手、遂廢。朝廷器重之、就家以爲國子博士、遷祭酒。永平中爲祕書監。珽及子皓、志並至尚書。志子諶、字子諒。溫嶠表稱諶清出有文思。
諶別傳曰。諶善著文章。洛陽傾覆、北投劉琨、琨以爲司空從事中郎。琨敗、諶歸段末波。元帝之初、累召爲散騎中書侍郎、不得南赴。永和六年、卒於胡(胡)中、子孫過江。妖賊帥盧循、諶之曾孫。